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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公积金龙卡的通知
2011-07-04 00:00  

关于办理公积金龙卡的通知

各系(中心)、部门:

为增加公积金帐户管理的透明度,使广大人员及时了解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缴存情况,根据黑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要求,我院将对缴纳公积金人员集中在建设银行办理公积金龙卡,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收取本部门预算内全体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二代身份证需双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同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标注手机号码建设银行将为我院职工集中提供免费6个月的公积金龙卡信息短信提示业务),如本人有其他建行帐户需办理6个月免费短信提示的将具体帐号在复印件上标注即可。

二、经过协调和努力,本次我院办理的公积金龙卡将免收工本费和所有年费,故要求全院在职员工必需办理(否则今后将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和公积金的支取工作)。各部门全体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务必于7月5日下班前由专人送报财务处。

三、住房公积金龙卡是黑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中国建设银行联合发行的,具有双帐户管理功能,即公积金帐户和普通存款帐户功能:

(一)公积金帐户可实现本人公积金余额查询、公积金存款提取转帐和公积金贷款的代扣还款(注:提取和代扣功能需符合现行公积金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来办理)。

(二)存款帐户具有建行普通借记卡的所有功能,包括本异地和跨行的存取款、转帐、代发工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短信银行、贷记卡约定还款等功能。

(三)公积金龙卡客户开卡可享受6个月的免费短信服务,使用其在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省内转帐手续费可以享受打折优惠。

(四)个人提取公积金流程:职工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持公积金龙卡及规定证明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职工到建设银行办理取款手续,银行将职工提取的金额由公积金帐户转入公积金龙卡存款帐户,职工即可通过ATM或柜台提取现金。

四、具体事宜可咨询建设银行兴华支行,联系电话:8228519 13089090069

黑河学院财务处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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